2020年7月10日,我所实习律师杨玉英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即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同事们正在认真听讲、做笔记)
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我所律师认真学习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精神,明确工作红线,避免律师在指导工作中违犯党纪法规。在本所开展学习交流,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为重点,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维护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各个律师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依法落实律师工作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