廌合动态|我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学习交流会
云南海泰廌合律师事务所 2025年03月17日 09:00 云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集体财产权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表决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2025年3月14日,云南海泰廌合律师事务所例行开展周五学习交流会,由杨晓馨律师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核心要点,旨在深入解读新法核心内容,助力律师团队精准把握农村集体经济领域法律实务,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立法价值
杨晓馨律师首先从制度保障、权益维护、治理提升、宪法落实四个维度深入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价值:以法律形式巩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通过明晰成员权利义务、规范收益分配,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强化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公共事务发展;呼应宪法及民法典规定,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
本次法律修订重视创新突破与权益保护,聚焦五大创新点:
1、成员身份:科学界定成员资格,建立 “出生必认、迁入一般认” 规则,强化政府备案与救济机制。
2、特殊群体:明确公务员丧失成员身份(聘任制除外),事业单位及国企员工资格保留。
3、运行规范: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允许出资设立公司,限定责任范围。
4、性别平等:专设妇女权益条款,禁止性别歧视,支持检察公益诉讼。
5、衔接机制:新法施行前已确认的成员资格、组织名称继续有效,确保平稳过渡。
结合律所业务方向,杨律师梳理了新法的核心内容,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成员规定、财产经营与分配机制等。参会律师提出团队可聚焦三大专业领域:协助集体经济组织完善章程与管理制度、代理土地承包与收益分配等典型纠纷案件、为政府及企业提供涉农政策与法律衔接咨询,同时重点关注“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条款,为客户提供风险预判与合规建议。
本次学习交流会不仅深化了全所律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更为拓展涉农法律服务指明方向。接下来我所律师团队将结合法律要点,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土地流转、产业融合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合规实施方案。
关于律师
杨晓馨
专职律师
业务专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企业内控及风控管理,行政复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