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0日,云南海泰廌合律师事务所例行开展学习交流会,本次会议由我所张超律师主讲,围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修订)》,系统梳理了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核心制度创新与实务热点,为全所律师提供了前瞻性的专业指引。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修订)》已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从原有7章66条扩充为8章77条,确立了行政复议作为“争议化解主渠道”的核心定位。张律师指出,此次修订是顺应法治政府建设需求、回应社会关切的关键举措,标志着行政复议从传统的“内部层级监督”全面转向“权利救济、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执法监督”三位一体的功能体系。
张律师结合条例修订要点,对核心制度创新展开深度剖析。条例明确将失信惩戒、学籍学位处理、公务员录用中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决定等纳入受案范围,有效补齐了新型行政行为的救济空白。审理程序重构为“二元审理结构”,增设简易程序提升效率,普通程序要求“应当听取意见”,特定情形下“应当听证”。
条例还确立了“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从根本上破除群众“不敢复议”的心理障碍;同时强制要求被申请人必须指派1-2名在编工作人员参与复议程序,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从程序上保障案件事实的全面查清。
此外,条例新增专章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复议建议书制度与个案督查机制,实现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的转变。
该次修订进一步统一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标准,强化了对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我所将始终秉持团结、协作、开拓、负责的宗旨,通过持续的专业精进与高质量内训,为客户提供稳健、高效的法律服务。
关于律师
张超
专职律师
中共党员,云南海泰廌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业务专长:依法行政;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继承纠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劳动纠纷;常年法律顾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