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历久弥新,仅以文字便可追根溯源,陈寅恪先生也曾有论:依照今日训诂学之标准,凡解一字,即是做一步文化史。故今日欲试解“法”与“律”二字。
古代“法”字写作“灋”,自偏旁部首解起,三点水寓水是共解,但对于水的理解各有不同。一解为水从平,即为公平之意,如“平之如水”“一碗水端平”,采水性为平之意。如飞瀑直下、江河咆哮则是外力作用,无关水性。另一解为水寓流放,古有将犯罪不容者置于水流放之法,本意为将不安消除,确保平安与秩序。无论从何解,灋字中的“氵”释为水不变。
灋字另一部为廌,廌在甲骨文已有,可以看出是一头兽的模样,廌为独角兽,形似麒麟,能辨是非,以其直角触不正者。“廌”本是作为图腾出现,象征着自然界神秘的不可知的力量,当部落或氏族长老无力调解或需要给自身做出的决定蒙上一层合理外衣支撑时,判决纠纷就会交于“廌”来完成。
灋字最后一部为“去”,释为“弓”“矢”相离之意,与此相对的为“夷”字,为“弓”“矢”结合之意。弓矢的发明对于原始人类来说具有圣神的意义,在狩猎中弓矢可以极大提高打猎效率,保障人民猎食饱腹,可以说弓矢的发明带来了一次生产力的提高。另一方面则是弓矢被运用与族战中,既是己方的有力武器也是敌方的可怕凶器。在此间发展中弓矢上逐渐有了其他标志用以区别,以此认定猎物归属与军功认定,更是可以以弓矢上的标志确定何人射杀了己方部落的战士。以此,弓矢便成为了最早的“证据”。殷商末年的箕子以“明夷”方式审判,所谓明夷就是出示弓矢以确定标志,最后确认所有权归属。
从“灋”到“法”的转变形象的体现出了我国汉字的演变规律,信息爆炸带来的高速信息获取成为了时代符号,要求文字简化成为了需求。同时汉字的图形特征愈加不明显,取而代之的是汉字的方形特征,随着书写工具与记载工具的发达,象形的符号文字逐渐成了平直的线条文字。
宏观上来看,文字的变化是由社会环境的变化引起的,春秋战国时期“灋”的政治功能不断加强,神秘色彩逐渐削弱,直至秦商鞅变法,一举消灭了“灋”的神秘色彩,至此“灋”成为了统治者手中的利器,“灋”也从“灋”成为了法。